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18 来源: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数据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门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公开质量,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应急管理局将部门职能、领导分工、财政信息、行政事项、部门动态、行政许可、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生产、安全生产等相关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及时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开展情况并予以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市应急局收到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1件,申请事项不涉及我局职能,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处室、有专人,确保“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严明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性审核办理流程,做好流程管控;进一步规范信息源头管理,实行“内容负责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定期对失效信息进行清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维护,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有效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及时修订《天门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每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办。进一步简化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压缩答复时间,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事项不涉及我局职能,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存在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少且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经过2024年一年的改进,我局拟定了政务公开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流程,严格政务公开审核,专人专岗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效率较2023年有提升。

(二)2024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度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更新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存在部分科室缺乏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能及时完成相关政务信息的审核公开。下一步,我局将在机关内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覆盖范围,严格审核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截至2024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 31号《关于创新安全监管宣传方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第98号《关于新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议》、第102号《筑牢燃气安全防线的建议》三件提案已办理、公开完成,提案人满意率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应急救援、演练等信息,及时提醒广大群众避险自救,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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