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8:22 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汇总编制2020年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天门”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下载。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52456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工作公开性、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疗保障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内容,作为2020年度重要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规范运行。

(二)健全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制定了《上网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表先行,后公开”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确保及时有效地公开。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于2019年3月6日成立,2020年9月8日,我局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天门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医保政策、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医疗保障最新政策,编制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主要通过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版块、社保服务专栏公开各类信息和数据,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等新媒体辅助公开,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20年度,我局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73条,《天门日报》公开工作动态26条、公告6条,天门发布公开信息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0条。全市共发放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宣传折页2万余份,通告50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00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24

24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5

   23

   17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90.72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主动公开覆盖的范围有待扩大,公开方式还需多样化。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办理水平;认真筹划开通“抖音号”事宜;坚持“互联网+”思维,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受到人大代表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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