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5:46 来源: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计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58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3400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抓住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高效便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2023年,中心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9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72篇、视频21条,着重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物业行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按照流程办理答复,确保事实认定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答复内容精准。2023年新增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6宗,办结5宗(含上年结转数),结转下年度1宗,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按照网站信息发布相关办法审核发布流程进行信息发布,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四)平台建设

更新公开《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发布的内容数据与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一致。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综合考核,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机制,落实专人专岗,按照月度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促进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努力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35件,无规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6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二是相应科室部门信息上报不及时、栏目信息公开相对滞后。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与市政府办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锻炼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专人负责制,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切实抓好本单位信息的采编上报,并积极配合市政务局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截至202312月31日,我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截至202312月31日,我中心承办的建议提案共8件。从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物业服务、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拆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小区设置公共晾晒区域及乡镇教师住房问题。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公益事业建设类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13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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