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上级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本 202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六个方面,数据统计时段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查阅,如有疑问可联系中心办公室(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 58 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340013)。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服务效能、增强部门公信力的核心举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升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年紧扣中心职责,深化政务全流程公开,聚焦业务关键环节实现核心业务公开全覆盖。结合最高法新司法解释细化公开流程、压实科室责任,着力解决跨领域信息协同不及时、群众关切解读不到位等问题。推动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规范、提效能,为全市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主动公开方面,紧扣中心核心业务,优化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多端联动”的公开体系。线上依托市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矩阵分类设置业务专栏,精准推送各类民生信息;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各业务代办点公示栏,张贴业务办理流程及结果,同步通过图文、问答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提升信息可及性与易懂性,方便群众精准获取业务信息。
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规推进,结合新司法解释完善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时限分工、强化分类处置,按规即时或限时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 57 件,均依法妥善办结,答复率、合规率均达 100%。
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强化,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三级把关”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对拟公开的敏感信息逐一核查,确保信息准确合规。
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日常检查+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监督体系,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销号。同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中心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34件,无规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57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9 | 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5 | 5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1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7 | 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中心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起。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3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深度不足,专业业务解读笼统,针对性和通俗性欠佳,群众关切的办理细节、特殊情形解读不透彻;二是信息公开精准度待提升,各业务板块信息分类不够细化,与群众高频咨询需求匹配度不高,个性化信息服务能力不足;三是业务能力有短板,工作人员对跨业务申请事项研判处置能力欠缺,新司法解释在专业业务中的应用不够熟练;四是协同公开机制不完善,跨科室业务信息公开衔接不畅,存在更新不同步、内容不一致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核心业务政策解读,建立 “政策制定 + 解读同步” 机制,针对专业业务领域多元解读,聚焦群众关切精准释疑、及时回应;二是优化信息公开供给,梳理群众高频查询事项、细化信息分类目录,新增便民查询内容,定期排查更新失效信息;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专题培训,结合跨业务案例研讨、模拟办理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及新司法解释应用能力,建立业务交流机制破解工作难题。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将解读质量、答复规范、信息同步性纳入考核,建立跨科室协同公开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因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事项。
2026年,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新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聚焦住房保障全领域核心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监督考核,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协同公开机制,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透明的政务服务,助力全市住房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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