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助推我市高质量服务发展。自2021年以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根据“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一律及时、全面、主动进行公开。为牢牢把握公开尺度,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全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9条,公开渠道包括天门市人民政府网、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天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湖北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信用中国(湖北天门)、市委书记留言板、云上天门以及其他各类论坛和报刊、公告栏等。按要求,定期将每个月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汇报市大数据管理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重点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牢牢把握事前、事中、事后等重要环节,做好公示公开工作。本年度重点公开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林木采伐许可等行政审批项目,通过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我市征地审批信息。
二是发布我市登记服务类信息。主动公开我市供地计划、土地交易信息、土地使用权解除信息、不动产权登记信息等。通过天门市政府网、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会公众需要广泛知晓的办证材料、办理流程、收费信息等内容。
三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机构信息、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情况,对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民生事项,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市政府网站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邮箱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信6件,按照我局制定的《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方案》,全部按规范流程及格式进行了办理,并于15日内依照来信要求的方式予以回复。其中2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我局将相关情况告知来信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密审查方案》、《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方案》等,严格落实各科室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的严肃追究。
二是重视信息发布审查。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对公开信息层层把关,信息需经相关科室编制,负责人准许发布后,由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方可正式发布。确保及时准确、精练全面地反映我局工作动态,切实提供公众所需信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精简了一部分市政府网中关于我局内容重复、设置不合理的栏目,在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页面增设了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栏目;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在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中增设了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回应关切等栏目,增加了天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便于公众查看我市地理信息。
除天门市政府网外,我局建立了新媒体保障制度,对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政务微博、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严格进行认证审核,并报网信办备案。今年以来,我局在微博上发布信息444条,阅读量达到34万余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7条,阅读量达7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全年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异常情况发生,新媒体无僵尸账号,无错漏问题发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进行审查,做到审查监督有人管、发布内容全负责、公开工作有专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9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9条;天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信息65条;湖北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6条;在微博上发布动态44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7条;市委书记专属版回复信息183条,其他论坛、平台共处理回复85条;网上依申请公开6件;12345公共服务热线26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17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6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9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并受理6件通过电子邮箱渠道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件,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确定无不予公开的情形。其中2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对6件依申请公开均及时予以信件回复,并将来信存档。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我局存在的发布信息数量降低及部分栏目存在发布延时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整改,严格落实了各科室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本年度仍存在部分公开栏目内容重复及官方政务新媒体缺乏宣传的问题,下年度我局将重点对公开栏目进一步梳理,力求做到政务信息内容精简、合理规范。同时加大对本部门官方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提高新媒体建设水平,提升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零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共20件,其中: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交办我局人大建议10件,跨年度续办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共7件,其中独办1件,会办1件、分办5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今年以来,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天门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天门市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 》等政策解读。
2、舆情回应登记台账管理。建立舆情回应台账,对舆情收发回复时间,回复内容进行存档,定期审查舆情回复情况,确保舆情及时有效解决。
3、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天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今年以来,我局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市域村庄布局规划等规划类信息,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深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许可25件、行政处罚4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运用官方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疫情防控信息,进行科普宣传。
4、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监管保障,切实履行责任。每月定期将政务公开情况报送到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邮箱。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要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类信息181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类信息160条;公益事业建设信息84条。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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