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43439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名称
天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天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8 17:37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天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市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市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为正科级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团结和动员全市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依法维护侨益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拓展海外联谊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作用,负责指导全市侨联基层组织的业务工作和市侨联所属团体的有关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侨联机关内设科室2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经济文化联络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为本级机关,无下设二级单位。

三、人员构成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5.5万元,支出总计65.5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单设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万元,占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等其它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65.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8.0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两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7.92万元、津贴补贴2.01万元、伙食补助费0.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万元、住房公积金2.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4万元,合计21.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抚恤金14.93万元、生活补助2.01万元,合计16.94万元。

公用经费2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万元、水费0.4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79万元、维修(护)费0.51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专用材料费22.2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度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办公费1.55万元、水费0.4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79万元、维修(护)费0.51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专用材料费22.27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度新单设单位。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9年无项目决算。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度无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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