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034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标 题: 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字号: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本单位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垃圾统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巡查及考评;

  2.负责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和市级垃圾转运公司的运行监管。单位下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办公室下设科室四个,包括:督察一科、督察二科、督察三科、综合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为本单位预算。

  三、人员构成

  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办公室编制人数16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事业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办公室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 202.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9 万元,下降0.8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33 万元。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收入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预算支出总额 202.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9 万元,下降0.83 %。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116.14 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6.1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80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 万元,占本年支出9%;医疗卫生支出7.28 万元,占本年支出3.6 %;城乡社区支出167.16万元,占本年支出82.61%;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占本年支出4.7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 6.1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1 万元,增长0.16 %。其中:办公费2.10 万元、印刷费0.15 万元、水费 0.14万元、电费0.28 万元、邮电费0.42 万元、差旅费 1.40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较上年增长0.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1万元,较上年预算没有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0.1 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均为0。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 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 万元,增长100%。具体包括:1、激光打印机1台,0.2万元;2、复印机1台,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261.42万元。主要资产为:通用设备50件,资产原值13.50万元;车 辆29台,资产原值168.62万元;专用设备147个,资产原值77.07万元;办公用具、装具83件,资产原值2.23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