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妇联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妇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妇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市妇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妇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天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5.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门抓好妇联班子建设,做好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工作。
6.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7.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妇联交办的任务。
机关部室设置为3个,分别为:办公室、组宣部、家儿部,在办公室挂发展部、权益部、妇儿工委办公室牌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市妇联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妇联机关行政编制7人,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市妇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253.3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0839万元,增长16.07%。其中:经费拨款187.16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248.7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4639万元,增长16.6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8.7406万元,无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48.7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4639万元,增长16.62%。其中基本支出135.7406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1)人员支出135.7406万元,较上年增加18.9984万元,增长16.27%。(2)日常公用支出4.0292万元,较上年增加0.4947万元,增加13.99%。
项目支出包括:妇女儿童工作经费64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运转经费15万,妇儿工委工作经费10万元,妇女干部联谊会工作经费4万。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0292万元,其中:办公费1.35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18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0.9万元、印刷费0.099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0668万元、工会经费0.6234万元。较上年增加0.4947万元,增加13.99%。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0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07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074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减;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减。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0年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5644.19886万元,其中无形资产4000万元,占70.87%;固定资产1644.19886万元,占29.13%。主要资产为:土地5923.94平方米,房屋3176平方米,接受捐赠公务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市妇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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