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202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年09月17日 |
标 题: | 天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7年09月17日 |
根据《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天编办【2014】6号)精神,《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职责与内设机构的通知》,设立了天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内设四个科室,编制人员15人,现有在职员工13人。
一、主要职责
根据《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天编办【2014】6号),文件中明确了办公室的内设机构科室以及科室的职责,办公室性质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机构内设有综合科、财务审计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等4个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拟订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审核、监督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筹集落实各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并对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开展入户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物进行调查、确认、处理。
4、负责对达成补偿协议后或补偿决定作出后,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负责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完成年度房屋征收任务的考核。
6、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7、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室共设有4个内设机构,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
负责文秘、政工、会务、调研、日常考勤、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本市年度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房屋征收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定期编发房屋征收工作简报;负责建议提案件办理、答复;负责房屋征收服务中介机构备案管理。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申拨和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审核、划转、结算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单位内部经费财务核算,完成各类日常财务报表的编制;负责组织各房屋征收项目资金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三)征收管理科
1、征收管理一科
负责房屋征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宣传解释;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有关信息的收集;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信访工作;负责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督导。
2、征收管理二科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现场勘测、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负责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负责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安置房源的归集管理;负责房屋征收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房屋征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培训;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审核;负责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提请;负责房屋征收各类协议文本以及行政法律文书范本的拟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部门决算是本办公室所有的收支情况。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汇总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016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4万元,支出184万元,总体收支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18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其他收入3.6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34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项目支出28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项目支出12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59.7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4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动原因如下: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2016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的工作性质无需有出国(境)的工作要求;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产生运行维护费的原因是15年因工作需要,政府调拨外单位旧车一辆,2016年5月遵照政府车改政策,车辆使用取消,车辆还回原单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增减情况说明
因办公室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因14年-15年预决算没有进行单独公示,故无前后对比数据分析,无增减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办公室在14年正式成立时,办公地点借设在房产局单位,有许多办公设备都是借用原单位的,其中必须购置的办公设备都是通过政府采购完成,以后将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按办公要求需要采购必须用的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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