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43451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标 题: 天门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天门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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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在职人员813人,退休人员247人。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和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决算。

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49个,包括:

1.局直单位22个:政治部、纪委监察室、信访科、审计科、督查支队、指挥中心、信息中心、警务保障处、出入境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国保支队、警卫科、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警察支队、直属侦查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交警支队;

2.派出所27个:多宝所、张港所、马湾所、张港所、蒋湖所、渔薪所、黄潭所、汪场所、蒋场所、岳口所、开发区所、竟陵所、杨林所、小板所、横林所、彭市所、麻洋所、仙北所、干驿所、卢市所、净潭所、九真所、皂市所、胡市所、石河所、佛子山所、沉湖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无本级决算报表,因为公安局实行的是报账制,只有一个决算单位。本级决算就是汇总表,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28295.46万元,支出总计28295.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57.08万元,增长11.7%;支出总计增加2957.08万元,增长11.7%。增减原因主要有人力成本及物价上涨。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2829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95.4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2829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项目支出227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2829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95.46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2829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95.46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29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项目支出227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957.08万元,增长11.7%。增减原因主要有人力成本及物价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26018.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702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99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26.7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7.7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182.1万元,主要原因是置换购置了7辆警车以及办案业务增加导致公车运维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87.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6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8.5万元。 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7辆,主要是老旧车辆更新,经批准按规定程序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0辆。截至 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30辆,价值153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124批次,82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1万元,其中:办公费2146万元、水电费2393万元、印刷费935万元、咨询费79万元、邮电费44万元、物业费68万元、差旅费794万元、维修(护)费42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49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125万元、工会经费2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万元。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3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51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6台(套)。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1个,资金227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76.86万元,执行数为2276.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发现的问题:一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项目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对于项目管理还要注意科学决策、精准施行,更好地为公安业务服务,确保社会平安,人民幸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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