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208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6年04月05日 |
标 题: | 天门市国有工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设备第二次询价公告 | 文 号: | 天财采计[2016]29 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05日 |
一、项目编号:TMGP16-7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三、项目内容:显示屏设备等.(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所有货物送达国有工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湖北省范围内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能够提供相应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报价人须是所报主要产品(显示屏)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4、报价人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经营资格,并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
5、报价人须在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6、报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及湖北省范围内分支机构资质材料;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单个项目20万元以上的合同及详细清单)。
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报价人可从2016年4月5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止(08:30-11:00, 14:30-16:30,节假日休息)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民中心财政局大楼608室)领取本项目询价文件。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启封时间: 2016年4月19日9:00时前递交到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报价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十一、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9024219200013262
开户行:工行湖北荆门分行南桥支行
请注明:(公司全称)保证金**元
保证金应采用实时电汇,由报价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728-8211650 联系人:张先生、周先生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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