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3479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名称
天门市国有工业资产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天门市国有工业资产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5 00:00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国有工业资产管理负责管理相关债权债务负责<回购/处置>不良金融债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内设机构

  无下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财务科、物业科、企业科、债权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数19人(其中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8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数比去年减少8人。本年度退休57人转由机关事业保险局发放退休养老金,加上以前年度社保发放退休人员27人,目前累计社保发放退休人员8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市工业资产办机关,无基层单位,无汇总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无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64.25万元,支出总计564.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4.01万元,下降27.50%;支出总计减少278.24万元,下降33.03 %。减少原因主要是原工业系统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养老金,减少退休费176.8万元;减少去年一次性发放退役军人费108.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56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56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项目支出1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5%;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56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4.25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56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4.25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项目支出1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5%。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7.93万元,下降27.86%。增减原因主要有原工业系统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养老金,减少退休费发放基本支出;减少去年一次性发放退役军人费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550.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3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无。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无。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初未列预算,无来人来客,公务接待费为零。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3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9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公务零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92万元,其中: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1.74万元、咨询费0.60万元、水费0.37万元、邮电费5.81万元、物业管理费1.94万元、差旅费0.21万元、维修(护)费0.85万元、委托业务费74.14万元、工会经费6.11万元、福利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6.46万元,增长243.82%。主要原因是上年预拨不良债权经费本年决算列支。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是普通公务用车,价值17.98万元。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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