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049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名称
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

发布时间:2018-04-09 00:00 来源:

一、部门概况

反映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基本情况,包括: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乡镇办场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事项;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行政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管理全市政法专项编制。

(四)负责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市级与乡镇办场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领导职数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六)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八)监督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并检查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是市委、市政府主管机构编制的工作部门,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内设综合科、机构编制科(市编委督查室)、事业单位登记科。

人员情况

共有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级机关)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8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04万元,增长4.7%。其中:经费拨款89.54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8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04万元,增长4.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9.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8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4万元,增长4.7%。其中基本支出75.54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1)人员支出72.12万元,较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5.6%。(2)日常公用支出3.4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6.2%

项目支出包括:行政审批改革项目经费、事业单位登记项目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反映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42万元,其中:办公费0.96万元、印刷费0.088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08万元、报刊费0.24万元、差旅费0.8万元等。较上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6.2%增长原因有:工会经费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反映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的年度对比,相关经费测算安排的主要依据等。

2018三公经费预算0.0594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0.059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原因为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车上交。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明细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收支二条线: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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