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4196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标 题: 天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天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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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机关大院、市民中心及有关单位的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房屋修缮等工作;

2、负责机关大院、市民中心及有关单位的水电供应、保洁、绿化等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机关大院、市民中心及有关单位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

4、负责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及安排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的考察组、检查组、调研团组的接待工作;负责外地县级以上“四大家”领导同志带队来我市考察学习交流参观团组的接待工作;负责本市领导同志重要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指导、帮助、配合做好在我市召开的各级重要会议及活动的接待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含机构改革合并单位原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及所属二级单位2个,包括:

1、天门市市民中心管理办公室;

2、天门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一级单位)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95.43万元,支出总计1299.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91.49万元,增加61.14%;支出总计增加440.78万元,增加51.36%。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项目支出增加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9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4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129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36%;项目支出411.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29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5.43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35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29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9.08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9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36%;项目支出411.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64%。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0.78万元,增加51.36%。增加原因主要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机构改革合并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887.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9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2.12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7万元,公务接待费40.1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42.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原市委市政府接待办与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并成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决算数据合并。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是老旧车辆更新,经批准按规定程序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市领导调研、考察。车辆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70批次,8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04万元,比上年减少67.06万元,减少12%。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金额21.6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机关大院食堂二楼改造、政府大院凉亭维修、市政府侯会室和值班室改造。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9199.780951万元,主要资产为:房屋96151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辆3辆。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报项目1个,主要是机关食堂,涉及资金103.9万元。引进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依托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强化安全和卫生意识,严格成本核算,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进餐者的满意率。从评价情况来看,机关食堂推行了市场化服务,为机关干部营造了良好的就餐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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