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134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标 题: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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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经信局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6、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7、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8、组织拟订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的衔接工作。

9、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办法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规划和组织电子政务建设,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14、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措施;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5、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16、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承担市重点企业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七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政工科、经济运行科、规划和技术改造科、综合科、中小企业科、无线电和信息产业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1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

1、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天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

2020年天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 2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第二部分 市经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469.9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15万元,增长2.4%(人员经费增加1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4.9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8.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1.7%。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69.9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15万元,增长2.4%。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8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结转下年5.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46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5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5.27万元。具体包括:

(一)基本支出354.8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6.4%。其中:(1)人员支出339.24万元,较上年增加15.31万元,增长4.7%。(2)日常公用支出15.61万元,较上年减少4.63万元,减少22.87%。

(二)项目支出109.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6%。其中: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9.57万元、本部门中心工作业务经费50万元、移动公司公共WLAN费用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61万元,较上年减少4.6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离职5人,2020年预算编制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4.05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0.54万元、维修维护费0.27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差旅费2.7万元、印刷费0.3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一致。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9.57万元,全部为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773213.04元,累计折旧1117417.87元。其中:房屋634465.83元,占固定资产比例达81.62%;计算机设备、打印机等通用设备为89495.97元,占固定资产比例达11.57%;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家具用具49251.24元,占固定资产比例达6.37%;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辆及专用设备折旧已提足。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一)项目名称:工作经费

 (二)项目名称:公共WLAN费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十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十二、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十四、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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