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11248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名称
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7 10:00 来源: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有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发送等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内设科室0个,2021年机构改革,原运管局机关科室全部划转至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

三、人员构成

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2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预算收入总额1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预算支出总额1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104.09万元, 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91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万元,占本年支出8.35%;卫生健康支出16.66万元,占本年支出15.43%;交通运输支出79.76万元,占本年支出73.85%;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占本年支出2.37%。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3.9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9万元,下降43.33%。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1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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