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43128 主题分类 科技
发布机构 天门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标 题: 2019年度科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2019年度科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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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全市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编制市级科技计划,拟定市级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

(五)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七)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流和科技人才交流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八)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科技部门机关内设科室5个,包括:办公室、高新技术科、农村科技科、成果科、外国专家科。

科技部门所属二级单位1个,包括:天门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科技部门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科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决算。

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天门市科学技术局

2.天门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094.35万元,支出总计1094.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38.24万元,减少23.61%;支出总计减少338.24万元,增长23.61%。增减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及职能分流。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48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9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57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29%;项目支出2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07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93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45.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7.49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07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2.5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52.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4.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17 %;项目支出2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83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2.8万元,减少31.84%。增减原因主要有机构改革后人员及职能分流。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321.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1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15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公务接待费1.47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超过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82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24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2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17批次,12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4 万元,降低14.4%。其中:办公费1.14万元、印刷费0.2万元、差旅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1.61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福利费1.4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等。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科技部门较好地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符合要求,但工作中还存在着部门职能发挥不够、服务方式创新不够和行政效率提高不够等不足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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