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1086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名称
天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天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4 15:27 来源:科学技术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为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服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成果交易。

2、为创新创业创投载体建设提供服务,优化、拓展、再造高端产业发展空间。

3、为我市国际科技合作与技术交流提供服务,为创新创业创投企业、资本、人才、项目引进渠道建设提供服务。

4、建设“一站式”创新创业创投政策服务窗口,为创新创业创投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提供服务。

5、弘扬创新创业创投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创投环境。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三、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8人,现有在职人员6


第二部分 科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预算收入总额68.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35万元,增长161.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长为6人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预算支出总额68.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35万元,增长161.5%。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61.61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95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0元。本年支出构成为:科学技术支出52.88万元,占本年支出7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万元,占本年支出10.09%;医疗卫生支出3.30万元,占本年支出4.81%;住房保障支出5.47万元,占全年支出7.98%。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长为6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6.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7万元,增长99.71%。其中:办公费1.50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0.60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修费0.18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福利费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长为6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50%。其中: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原因为单位在职人数增长为6人;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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