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054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标 题: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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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农村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分析和全国固定观察点调研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天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天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参公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参公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9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3.71万元增长76.89%。其中:经费拨款192.57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9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2.45万元增长60.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2.5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9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71万元增长76.89%。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包括:

1、基本支出139.57万元,其中:(1)人员支出129.81万元,较上年增加29.25万元增长29.08%。(2)日常公用支出9.75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17.61%。

2、项目支出53万元,其中:(1)农民负担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负担工作。(2)村级财务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财务工作(3)土地流转及纠纷仲裁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流转及纠纷仲裁工作。(4)统计调查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统计调查工作。(5)产权交易中心及仲裁调解项目20万元,用于产权交易中心及仲裁调解办公室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9.75万元,其中:办公费2.1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28万元、维护费0.14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0.14万元印刷费0.15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17.61%。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67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44.19万元,主要资产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没有做预算绩效。

第三部分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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