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058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名称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3 00:00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农村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分析和全国固定观察点调研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综合行政工作并带领全体人员履行各项职责。负责对本机关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思想水平。组织起草行政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规划等文件和公文打印,把好政策关文字关。做好日常事务及办理市人大、政协的议(提)案。

(二)农村财务指导科

负责全市农村财务清理和财务检查及乡村级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农村财务会计辅导、管理及会计人员培训;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村级资金账务“双代管”;负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使用、清理、核销等工作。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农民负担管理、行政机关“确责、履责、问责”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农民负担方案,调查处理农民负担来信来访。

(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科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农村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年度审计计划,督促、指导农村审计机构开展业务。负责审查和复议各乡镇农村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审核和评估工作。

(五)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及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服务、调查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六)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和秘书工作,以及局机关政工、档案、机要保密、行政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和日常事务。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科

负责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八)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负责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

(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办公室

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部门决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本级单位决算。

纳入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共1个:天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87.09 万元,支出总计1266.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0.91万元,增长-27.34%;支出总计减少838.42万元,增长-39.83%。增减原因主要有:收入减少是由于项目收入减少;支出减少是由于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58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11万元,占99.83%;上级补助收入0X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9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7%。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126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12%;项目支出110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58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6.11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3.45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25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8.33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9%;项目支出109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1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1.47万元,增长-40.07%。增减原因主要有是项目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60.8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5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43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77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主要是老旧车辆更新,经批准按规定程序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截至 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22批次7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1.71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0.84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劳务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过低,2018年全市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和三资清理整治工作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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