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4322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政府驻汉办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标 题: 天门市政府驻汉办2019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天门市政府驻汉办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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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驻汉办主要职责是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经济技术与信息交流,对华中地区天门商会的指导与服务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在职人员年初3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驻汉办部门决算就一个决算单位,没有二级单位,部门汇总表就是本级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5.1万元,支出总计11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1.44万元,减少41.44%;支出总计减少81.44万元,减少41.44%。增减原因主要有1、上年处理2012年以前与财政往来账务调整,导致收支同步增长;2、房屋市场租金上涨,导致租赁办公用房租金增加。3、奖励工资的核算口径变化,导致奖励工资的增长幅度较大;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差旅费和商务接待费有所增加。5、车辆和公用设备逐步老化,维修费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11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1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0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1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1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8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1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2.56万元,增长12.25%。增减原因主要有:1、房屋市场租金上涨,导致租赁办公用房租金增加。2、奖励工资的核算口径变化,导致奖励工资的增长幅度较大;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差旅费和商务接待费有所增加。4、车辆和公用设备逐步老化,维修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15.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01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6.21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6.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3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6.12万元。主要原因是:1、用于招商引资的商务接待支出列入了机关公务接待。2、2013年购置的车辆,近7年来总行驶里程近15万公里,车辆养护与运行费用小幅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3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是单位没有车辆,经批准按规定程序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招商引资、调研考察、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122批次,87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4万元,减少100%;支出总计减少94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上年调整了2012年以前与财政的账务往来。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驻汉办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3 万元,降低3.51%。其中:办公费1.39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4.12万元、取暖费0.18万元、物业管理费1.81万元、维修费0.14万元、租赁费23.88万元、公务招待费6.21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福利费3.98万元,劳务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2万元。主要原因是: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三公”经费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房租上涨导致租赁费增加幅度较大;3、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差旅费有所增加。4、上年对车辆和设备进行了大修与更换,本年只做一般维护与保养,导致车辆维护运行费和设备维修费下降幅度较大。5、信访维稳工作量一直居高不下。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驻汉办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驻汉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驻汉办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和决算中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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