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057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标 题: 天门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天门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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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审计局是隶属政府序列的综合性经济监督执法部门,在市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区域内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政府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一)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局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天门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审计一科至五科和计算机审理中心,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天门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天门市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局现有干部职工70人,其中在职工作人员43人,退休干部2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审计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机关,所属二级单位天门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和天门市投资审计中心财务均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83.71万元,支出总计1783.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7.64万元,增长7.06%;支出总计增加117.64万元,增长7.06%。增减原因主要有工资福利的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24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7.93万元,占98.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3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142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87%;项目支出83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1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22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7.93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1.46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41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2.66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5.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1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28%;项目支出8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72%。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379.01万元,增长36.62%。增减原因主要有审计事务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583.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51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14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4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上年减少6.8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按照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公车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天门市公务接待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标准,不断压减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3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5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截至 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2辆,价值3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33批次,37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5.55万元、印刷费3.77万元、邮电费1.72万元、差旅费2.9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电费1.16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公务招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0.17万元、福利费6.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32万元,降低22.03%。本年度机关运行按流程审核,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106.79万元,较上年增加6.79万元,增加6.79%。具体包括:金审工程-网络设备74.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万元;电器设备购置27.33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65.1万元,主要资产为:竟陵元春路3号审计局综合楼土地566平方米,竟陵陆羽大道(中)9号审计局办公楼房屋2064.51平方米。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二级单位政府投资审计中心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无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6.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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