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42851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标 题: 天门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天门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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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审计局是隶属政府序列的综合性经济监督执法部门,在市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区域内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政府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一)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局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天门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审计一科至五科和计算机审理中心,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天门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天门市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3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审计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机关,所属二级单位天门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和天门市投资审计中心财务均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66.73万元,支出总计1166.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16.98万元,减少34.59%;支出总计减少616.98万元,减少34.59%。增减原因主要有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81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36万元,占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114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7%;项目支出125.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0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16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1.36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69.54;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5.37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16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1.61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97.8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7%;项目支出125.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03%。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2.41万元,减少19.26%。增减原因主要有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015.7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91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3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5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截至 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2辆,价值3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10批次,16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346.58%其中:办公费12.78万元、印刷费0.19万元、邮电费3.42万元、差旅费8.8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3.5万元、维修(护)费17.92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劳务费0.76万元、工会经费12.92万元、福利费1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工会经费支出支出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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