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54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9日
标 题: 天门市移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9日
天门市移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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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等规定和我省明确的移民政策,积极做好全市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2、负责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程的建设、验收工作,组织完成移民接收安置和其他移民安置工作。
  3、负责移民资金运行的管理与监督,及时组织发放移民的各类政策性资金。
  4、负责组织编制、申报、批转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督导协调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后期扶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5、指导协助乡镇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处移民纠纷,化解移民矛盾,维护移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移民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信访科。
  (三)人员情况
  市移民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定编10人,另定工勤编制1名。其中在职人员11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移民局部门决算为局机关决算,无基层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122.17万元,支出总计5122.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37.33万元,减少17%;支出总计减少1037.33万元,减少17%。减少原因主要有2018年减少了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1200万元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275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2.5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336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项目支出324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512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4.52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58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44.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69.64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512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0.37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74.66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56.1%。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57.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8 %;项目支出36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6.85万元,减少64%。减少原因主要有2017年度移民直补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21.6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9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公务接待费1.6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3.64万元,决算比预算数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不足,开展移民工作支出相关费用。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37.98万元。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21批次,15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305.81万元;本年收入2258万元;本年支出2874.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89.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13万元,减少15.5%;支出总计增加452.02万元,增长18.7%。增减原因主要有2018年收入减少了三峡后续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了跨年度拨付的三峡后续项目资金。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6万元,其中:办公费3.47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电费3.13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1.19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公务招待费1.33万元、福利费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4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8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一是各项费用年初预算不足;二是职工工作餐(福利费)未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发放职工交通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用;四是工勤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等需要补贴。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3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均没有。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移民局与天门市政府签订的2018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经天门市有关部门考核,移民局履行部门职责考核为“合格”;移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移民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移民生产发展取得新进展;移民群体稳定大局得到巩固;移民局中心工作得到落实。
  附件:2018年度天门市移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移民直补和新增人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9万元,执行数为11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移民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100%;二是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100%。
  附件:《2018年度移民直补和新增人口项目绩效自评表》

  (2)移民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3万元,执行数为9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投入资金973万,建设项目17个,年底全部完成;二是实现移民脱贫268人,美丽家园1个,移民增收1500元;三是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环境,保障了移民增收,达到了乡村旅游。
  附件:《2018年度移民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拟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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