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13068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标 题: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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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

  13.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排涝抗旱规划和具体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汛排涝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防汛排涝、防洪论证、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内设科室10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科、建设与监督科、农村水利科、河道湖泊水库科、河湖长制工作科、南水北调和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科。

  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二级单位17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罗汉寺闸管理分局、天门市汉北河河道堤防管理处、湖北省沉湖五七泵站管理处、湖北省汉北河工程天门防洪闸管理处、天门市农田灌溉排水试验站、天门市水利经济办公室、天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天门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天门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7个,天门市彭麻电力排灌站、湖北省大观桥水库管理处、天门市引汉灌区工程管理处、湖北省石龙水库管理处佛子山管理段、天门市电力排灌管理总站、天门市水利职工培训中心、湖北省绿水堰水库管理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个、天门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7个二级单位。

  (四)人员构成

  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编制28名,实有在职人数:公务员25人,参公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乡镇水管站事业编制数87人,实有在职人数77人,退休21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934.9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9.5064万元,增长5.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6.909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8.0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3.6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06%;上年结余113.3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5825.1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6.1582万元,增长5.55%。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可分为:行政运行1463.25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19.2万元,农村人畜饮水20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042.6972万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707.1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8.1382万元,增长3.41%。增长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具体包括:

  (一)基本支出4457.93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11%。其中:1.人员支出4162.1096万元,较上年增加220.2215万元,增长5.59%。2.日常公用支出295.8238万元,较上年减少12.3975万元,减少4.02%。

  (二)项目支出124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89%。其中: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9.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河道采砂经费等;2.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3.农村人畜饮水2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95.8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3975万元,减少4.02%。减少的原因是: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减少日常开支。其中:办公费75.35万元、印刷费6.523万元、水费5.93万元、电费11.86万元、邮电费17.79万元、会议费11.86万元、培训费11.86万元、差旅费49.054万元、维修(护)费5.93万元、公务接待费4.8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22万元、工会经费41.3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6.8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856万元,增长2.21%。其中:公务接待费4.8198万元,较上年减少1.144万元,下降19.18%,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活动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37.5%,原因为机构改革与移民局合并后,车辆增加。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2.5万元,减少80.4%。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0054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551589平方米,房屋6069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7辆,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台。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20年项目支出768.2万元,其中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防汛抗旱应急100万元;河湖长制工作经费600万元; 耀星泵站排涝补水运行经费46.2万元;移民工作经费22万元。金额超过50万以上的有两个项目,项目中报表公开如下:





  第三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说明: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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