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044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名称
天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天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4-09 00:00 来源:天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天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担如下主要职责:

1、收购国有闲置土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城镇存量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综合开发;

3、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交易;

4、新增建设用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

5、土地信息发布、土地政策法规咨询;

6、 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内设三科一办,即:土地收储科、财务科、资产管理科、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为16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4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96万元,增长47.61%增长原因是:工资福利性收入增加。其中:经费拨款46.38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96万元,增长47.61%。增长原因是: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6.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4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6万元,增长47.61%。增长原因是: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包括:其中:基本支出46.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1)人员支出:44.21万元,较上年增加14.81万元,增长50.37%。(2)日常公用支出2.17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7.43%

  1.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17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05万元、报刊费0.1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护费0.05万元,办公电话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工会经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7.4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

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接待费0.04万元,较上年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7.68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0平方米,房屋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主要包括:通用设备5.91万元,家具用具11.77万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归纳,具体目标如下:

1.经费拨付率100%

2.经费拨付≤46.38万元;

3.

社会满意度≥90%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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