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43346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标 题: 天门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天门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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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统计局是从事统计调查、统计数据加工整理、统计分析预测、统计信息咨询和统计微调管理等活动的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1、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2、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韵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3、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制定计划和进行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统计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6、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干部和乡、镇统计员进行考核和奖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

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和核算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农村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和服务业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计算站等71站,下设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门市普查中心、计算站(非独立核算)。

市统计局现有行政编制19个,事业编制6个。目前实有行政编制在职20人、事业编制在职6人、退休干部1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决算包括:天门市统计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579.56万元,支出总计580.4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9.56万元,增长70.5%;支出总计增加71.07万元,增长14%增加的原因主要2018年经济普查经费230万经费未纳入财政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57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58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3%;项目支出28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58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56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9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58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0.46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3%;项目支出28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7%。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71.07万元,增长14%增加的原因主要2018年经济普查经费230万未纳入财政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297.9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9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94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7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86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22.3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15批次,9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降低96%其中:会议费0.6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使用往年结转经费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7%。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促进人员树立正确绩效观,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突出绩效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年度预算绩效计划,科学合理地设定绩效目标。三是定期组织绩效跟踪,发现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出现偏离的,及时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四是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并向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绩效报告、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                                                                                                                                                                                                                                

附件:2019年度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96万元,执行数为66.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提高统计数据独立性一是保障统计报表人员报表补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9年补贴发放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每年12月底就摸清各乡镇及主管部门四上企业入库时间,报表人员信息,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附件:2019年度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是严格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要求,督促项目执行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结合各项目工作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将项目实施过程和自评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增强项目执行部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正确引导项目实施方向,确保实现项目目标。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要求项目执行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地采集和搜索绩效的运行信息以及相关数据,同时对其分类整理并加以分析,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引作用,实现预算绩效的动态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拟突出绩效导向,持续改进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根据各项目的业务性质和工作特点,把部门整体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与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绩效目标有机结合,科学、全面、经济、适用地设置绩效指标,并进行必要论证,建立绩效指标库,不断优化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拟规范绩效目标调整程序,增强绩效自评工作的约束力。绩效目标批复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年中出现部门职责调整、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的动态管理。

三是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在全局内通报,绩效自评结果拟作为2020年项目预算调整及2021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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