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054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名称
天门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天门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3 00:00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信访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5个科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主要有六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是承办上级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三是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是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是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是对市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人员构成

  信访局部门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8(含人才引进3名,工勤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

  1. 天门市信访局局机关

  2. 天门市群众信访接访服务中心

  3.天门市网络信访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33.76万元,支出总计233.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7.53万元,减少44.51%;支出总计减少187.86万元,减少44.59%。减少的原因主要由于2017年进行了办公楼维修改造和办公场所升级,而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23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43万元,占99.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3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4%。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2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9%;项目支出2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25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43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91.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96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25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43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91.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9 %;项目支出2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86万元,减少44.59%。减少的原因主要由于2017年进行了办公楼维修改造和办公场所升级,而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212.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7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26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业务量的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94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52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17.9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接待省级国家机关、省内市、县政府以及其他单位的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上访群众滞留接访中心盒饭等各类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万元,其中:办公费4.77万元、印刷费3.75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4.05万元,维修费1.2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6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业务量大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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