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4988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6日
标 题: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6日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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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具体承担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基金评价,配合基金监管科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涉嫌医疗保险欺诈情况和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2.对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两定机构在就医(购药)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标准、费用结算情况和履行协议情况进行核查;

3.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内设科室4个,包括:综合科、异地就医管理科、特殊人员管理科、待遇审核科。

二、人员构成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编制人数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 。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事业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 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 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3.0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3.0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9.24万元,增长142.2%;支出总计增加119.24万元,增长142.2%。增长原因主要有机构改革,单位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收入1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支出16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项目支出3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4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7.67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6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12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 %;项目支出3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6%。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31.96万元,增长364.9%。增长原因主要有机构改革,单位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33.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2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调拨公务用车1辆,截至2020年年末,该车调拨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尚未办理入账手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无增减原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4.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降低4.9%。其中:办公费1.36万元、邮电费0.85万元、差旅费1.02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开支。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车辆调拨手续未完成,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关于2020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9%。政府采购办公设备6.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中心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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