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3260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标 题: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本级)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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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医疗保障局2021部门决算(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制定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完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疗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

(三)人员情况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本级)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2021部门决算包括: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864.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91.4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72.94万元。支出总计864.40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521.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3.35万元。2020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8.80万元,增加34.88%;支出总计增加147.99万元,增加39.67%。增加原因主要有:当年增加非税收入,增加项目支出。

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年收入69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4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年支出521.0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99万元,增加39.67%,增加原因主要有:增加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6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37%;项目支出25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691.4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8.80万元,增加34.88%增加原因主要有:当年增加非税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1.46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2.42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521.0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99万元,增加39.67%,增加原因主要有:增加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1.05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2.8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1.0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99万元,增加39.67%。增加原因主要有:当年增加非税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6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37%;项目支出25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267.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5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2)

公务用车运行费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86%,比年初预算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主要用于车辆年检、保险及燃油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价值11.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周边县市及乡镇因公来访人员,主要是开展周边县市及乡镇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1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减少1.2%。其中:办公费0.74万元、差旅费0.55万元、电费1.04万元、劳务费1.23万元、工会经费7.21万元、福利费0.1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缩减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73%。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充分发挥慢性病鉴定、长期护理鉴定等经费,保证两定机构衔接顺畅、机关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2021年慢性病鉴定、长期护理鉴定等日常运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保证大病政策调整的开发按进度进行、保证两定机构衔接顺畅、机关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部门严格按照慢性病鉴定、长期护理鉴定等日常运作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将资金落实到位并成立专门的团队,对资金执行率、资金拨付及时性、成本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定期汇报检查。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部后续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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