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2-0341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名称
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25 14:26 来源: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审批工作;

2、负责全市白蚁预防,检查,灭治,白蚁防治药剂研制,供应;

3、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公益二类单位,机构设编24人,现有在 职职工18人,退休职工4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2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 %。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把预算关,缩减开支。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预算支出总额2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72万元,占总支出的25%。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社会拨款收入 万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0%;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1.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67万元,增长67.3%。其中: 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2.16万元、邮电费0.54万元、维修费:0.18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差旅费1.8万元、工会经费2.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福利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刀5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职工工作餐6万元,乡村振兴费用5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13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5344万元,下降66.67%,其中:公务接待费0.133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5344万元,原因为缩减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较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44%。具体包括:1、采购办公设备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4.9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43098.63平方米,房屋1112.83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总共72万元,主要包括保安服务费22万元,白蚁防治费35万元,安全鉴定费10万元,设备购置费5万元,无金额50万以上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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