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2580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标 题: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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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直接组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拟订招商投资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及有关动态;制定全市对外招商引资的年度责任目标;策划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发布全市招商引资信息,指导和考核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省市有关部门在国内外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专班和驻外办事处的管理,组织和实施专班专业招商及驻外办事处驻点招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9人。

离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招商一、二、三、四部;无下属二级单位。

天门市招商服务中心机关内设科室8个,包括:招商一、二、三、四部,项目统计科,政工科,财务科,机关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037.87万元,支出总计1037.8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1.34万元,增长13.24%;支出总计增加121.34万元,增长13.24%。增加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招商引资工作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98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9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93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05%;项目支出4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98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1.95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92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93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7.53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05%;项目支出4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95%。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92万元,增长8.93%。增加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招商引资工作量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469.2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44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34.84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7万元,公务接待费115.77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130.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2.67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15.3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5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2辆,价值47.7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680批次,449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37万元,降低54.16%。其中:办公费0.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4.82万元、因公出国(境)2.9万元、劳务费0.25万元、福利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招商引资工作量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四)关于2019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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