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0-205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9月23日 |
标 题: | 2018年天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3日 |
2018年天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审查,对纳入中心的审批事项进行协调、管理和督办;
(二)负责集中统一办理各类纳入中心的审批事项,提供高效优质的行政服务;
(三)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其严格按照中心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四)负责在中心向社会公布各项行政审批事务的信息;
(五)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开发区、工业园区落户企业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
(六)为投资者提供联合咨询、联合审批、联合年检,集中收费等一条龙服务;
(七)协调落实投资者的投资事项和跟踪服务;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本级单位在职人员11人,二级单位在职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窗口管理科、综合协调科、投诉督察科、投资服务科,下设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天门市投资代办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数12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行政编制人数11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26.79万元,支出总计1026.7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51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8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102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48%,比上一年度增加113.83万元;项目支出70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52%,比上一年度增加373.4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02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48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25.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8.3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3.98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02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35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75.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53%;项目支出45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47%。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拨付2015-2017年天门市“零负担政策”企业落户审批费用189.9万元,支付“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尾款243.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323.2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2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万元,公务接待费3.88万元。
(2)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上一年度减少4.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进一步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0.2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公务车辆1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3.88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4.3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兄弟省市以及省内市、县政府和其他单位来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60余次,350余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33万元,支出248.33万元,支出项目为拨付解决益泰公司扩规范围内鱼池回填工程款248.33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天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94.47万元,比上年减少8.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金额26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固定资产52.91万元,无形资产212.24万元。比上年增加134.52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97%,2018年实际支出73.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结论为“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73.16万元,完成预算的73.16%。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各项目标均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产出成本可控,项目可持续性很好,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于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绩效目标有待明确,如政务大厅宣传、维修维护经费的投入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大厅正常运行,属于日常性工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难以通过一些量化指标来考核,因此,部分绩效目标的设定采取了含糊处理的办法,这对项目产出效果的衡量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二是进一步的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相关经验,更加贴近我中心自身的需求,制定出为我中心项目量身定做的项目预算绩效指标体系。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天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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