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03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标 题: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天门市友谊拆迁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天门市友谊拆迁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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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天门市友谊拆迁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
  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天门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就天门市友谊拆迁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向中国银行天门支行申请贷款1.155亿元,贷款期限7年(最终贷款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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