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92586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名称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5 14:10 来源:天门市人大常委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40人。内设“八委三室”,即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代表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与侨务民族外事宗教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等。市直机关人大联络处挂靠代表联结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门,担负着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具体如下: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局(委、办)机关及基层单位决算。

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收入决算表(附表2

()支出决算表(附表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98.25万元,支出总计1170.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89万元,增长3.97%;支出总计增加162.62万元,增长16.14%。增减原因主要有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09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117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5%;项目支出2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09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8.25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6.88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17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0.31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4.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7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5 %;项目支出2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5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62.62万元,增长16.14%。增减原因主要有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946.2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89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4.69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4.69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2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较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2.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4.0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5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5辆,价值107.5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52批次,15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0万元;支出总计增加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2万元,其中:办公费6.06万元、印刷费1.34万元、邮电费1.52万元、差旅费4.78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6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降低2.95%。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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