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04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标 题: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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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是市政府综合办事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研究室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负责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驻汉办事处、驻京联络处。

  (十二)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的行政法制工作。

  (十四)研究全市经济发展中带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问题,参与制定天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

  (十五)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门市政府办公室包括13个内设机构和4个挂牌机构,其中在职人员59人,退休人员8人,聘用人员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仅指本机关决算不包括基层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9)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12.03万元,支出总计1478.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5.76万元,增长15.15%;支出总计增加298.63万元,增长25.31%。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通讯、住房与物业补贴以及人员新增等因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41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93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147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79%;项目支出49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41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1.93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35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47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8.45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7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79 %;项目支出49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21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98.53万元,增长25.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987.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86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3.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37万元,公务接待费16.02万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7.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2.13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4.58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从严审核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不断压减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截至 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7辆,价值136.4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220批次,178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5万元,比上年增长6.65万元,增长5.5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部分项目列支渠道;二是2017年进一步完善了公用经费定额体系。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2.8万元。比上年减少4.09万元,减少59.36%,减少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已经配备了一些新的办公设备,本年度没有再新购。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财政局绩效评价科要求,本单位没有单项超过50万元的项目经费预算,不需要填报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年终也没有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经费来源都是财政拨款,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办公支出,没有发生重大支出金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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