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周少斌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天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主要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
(二)内设机构
市委党校无基层单位,内设7个科室。
(三)人员情况
市委党校目前在岗人员29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干部教育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374955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2867元,增长15.5%。其中:经费拨款3099552元,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450000元,上年结余2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3749552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2867元,增长1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666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09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98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549552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552元,项目支出900000元。
基本支出包括:(1)人员支出2547569元,较上年增加504547.5元,增长24.7%。(2)日常公用支出101983元,较上年减少了1680元,减少了1.6 %。
项目支出包括党校事业费500000元、运行维护、养护费200000元、设备采购200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反映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01983元,较上年预算减少了1680元,减少了1.6 %。
其中:办公用品31200元、印刷费2860元、水费2600元、电费5200元、维修(护)费2600元、邮电费2600元、办公电话费5200元、报刊费7800元、差旅费26000元,会议费5200,培训费5200元、公务接待费1929元,工会经费3594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反映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的年度对比,相关经费测算安排的主要依据等。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929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039元,下降94%。其中:公务接待费1929元,较上年减少39元,下降2%,“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原因为2016实行了公车改革,并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的规模。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十)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十一)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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