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2585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委统战部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标 题: 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市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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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市委统战部是市委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省委统战部和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我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我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负责我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及海外天门籍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联系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发展。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海内外有关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我市各乡镇统战工作;协调党委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市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民主党派与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科、民族宗教科、经济联络科、港澳台海外工作科。

(三)人员情况市委统战部现有在职人员9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退休干部13人,遗属2人。应急公务车1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天门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本机关无基层单位。

纳入中共天门市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天门市委统战部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96.55万元,支出总计296.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08万元,减少13.20%;支出总计减少45.08万元,减少13.20%减少原因主要有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3.36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8.7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9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20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68%;项目支出5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29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77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66.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79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29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19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68.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2.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5%;项目支出5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45%。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42万元,减少17.27%。减原因主要有在总体预算减少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支不断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45.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3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4.16万元。年初预算数未列支出国出境费用,且年初公务接待预算数仅列支0.01万元,无法保证正常公务接待开支。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19批次,37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万元,其中:办公费0.96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91万元、工会经费1.95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6万元。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统战部组织对2018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预算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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