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9288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委老干部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8日
标 题: 天门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8日
天门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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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截止201812月31日,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行政干部9人,退休干部9人,离休干部(挂靠局机关)2人,公务车1辆。内设办公室、宣传调研科和安置服务科。主要职能是服务管理全市离退休干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决算。

纳入部门决算汇总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中共天门市委老干部局

2.天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95.99万元,支出总计611.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7.72万元,增长33%;支出总计增加122.47万元,增长2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多,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59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53万元,占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4.4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本年支出61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项目支出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58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53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27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56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26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8.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 %;项目支出265.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81.25万元,增长17%。增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298.2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8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03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年初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34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53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截至 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价值18.4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无变化。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5万元,其中:办公费3.64万元、邮电费0.82万元、差旅费0.24万元、水费1.22万元、电费4.79万元、物业管理费0.01万元、维修(护)费0.19万元、劳务费1.27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8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项目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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