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9285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政协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标 题: 天门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天门市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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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政协天门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座谈会、市级协商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政协天门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并负责督促、检查。

(三)负责市政协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研讨、学习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的组织协调、联络、实施工作。

(四)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县(市)区政协的工作经验、共性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供领导参阅。

(五)负责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收集、整理、编发并向省、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了解受理、批办和落实情况。

(六)负责市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机构调整工作。

(八)负责联系市政协委员,在天门的全国、省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九)负责办理省政协、市委交办或委托办理的重大事项。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18年,市政协机关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员42人,离休1人,聘用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天门市政协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共有1个,内设“九委两室”,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研究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9)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905.19万元,支出总计1015.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7.72万元,减少2%;支出总计增加17.49万元,增长2%。增减原因主要有由于机关人员变动频繁、机关干部退休一次性奖励增加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90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5.1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10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项目支出10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01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5.19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8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08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01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5.19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89%;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 %;项目支出10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7.49万元,增长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914.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78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4.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5万元,公务接待费7.1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3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7.7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5.93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截至 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6辆,价值112.8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周边县市政协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23批次,41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65.08万元;本年收入905.19万元;本年支出1015.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7.72万元,减少2%;支出总计增加17.49万元,增长2%。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55万元,其中,办公费15.8万元,印刷费1.97万元,邮电费9.04万元,差旅费9.53万元,维修费0.82万元,租赁费0.97万元,公务招待费7.13万元,工会经费6.42万元,机关福利费2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5万元。比上年增长14.05万元,增长11%。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进行预算绩效考核评价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经费来源都是财政拨款,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办公支出,没有发生重大支出金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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