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扶持政策公示
一、政策对象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读于国家教育部、人社部批准的中、高职院校,且已获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就读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切实加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20〕6号);
2.《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3.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创新开展“雨露计划+”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乡振发﹝2022﹞8号)。
三、政策标准
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给予补助。
四、申请流程
1.数据运用:各乡镇以上一学期已经享受补助对象名单和当期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学生信息为参考开展摸排工作。
2.入户认定:采取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各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下发参考数据入户开展认定,认定结束后报乡镇汇总。在认定过程中把握以下几个标准:一是已在上一学期补助名单中的就读(含实习)学生,本学期继续就读(含实习)且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在校确认书》,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未在校确认书》;二是未在两个名单之列的,确实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须提供当期学籍就读证明或是学信网(高职、大专)学籍截图后进行资格认定。
3.汇总初审:各乡镇根据各村报送数据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中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审核所报对象是否是已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象;二是享受对象是否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在校确认书是否有家庭成员签字、村级认定人员签字;特别是已享受上一学期补助的对象,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能享受当期补贴的对象,是否填写《未在校就读确认书》。
4.公示公告:市、乡、村三级同步开展最终审核认定名单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发放方式
公示结束后,统一将受助对象的补贴资金通过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直补发放到户。(银行账户为市邮政银行和市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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