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961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文 号: 天政发〔2023〕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字号: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规划(2022—2030年)

目    录

    前  言 4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期限

    (五)规划目标

    (六)建设指标

    三、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生态制度体系

    (二)健全生态安全体系

    (三)健全生态空间体系

    (四)健全生态经济体系

    (五)健全生态生活体系

    (六)健全生态文化体系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二)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监督考核

    (三)强化资金统筹

    (四)推动科技创新

    (五)加大社会参与

    附件:1.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现状及目标表

    2.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40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和宪法。党的二十大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要内容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湖北省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生态立省”重要战略,湖北成为十八大后全国首个生态省建设试点。2014年,省人大批准颁布实施《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2021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纲要》修编工作有序开展,提出要“推动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2022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把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中积极探索,担当作为”。

天门是武汉都市圈成员之一,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特组织编制《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推进天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本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天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明确了天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工程及保障措施,为今后天门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区域特征。

地理区位。天门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东与汉川、应城接壤,北与京山、钟祥毗邻,南面和西面隔汉江与仙桃、潜江、荆门相望,市境北缘与大洪山余脉的低丘相连,境内北部少量低山丘陵、南部江汉平原,国土面积2622平方公里。天门市是武汉都市圈成员之一、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全市基本形成了以武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公路、武汉城市圈高速公路环线、汉宜高铁为脊梁,4国道9省道为主骨架的外联内通路网体系。

历史文化。天门市古称“竟陵”,是闻名全国的内陆侨乡、状元之乡、蒸菜之乡,是茶圣故里、竟陵派文学发源地。全市现有国家级文保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14处、市级文保单位67处,包含石家河遗址、白龙寺、陆羽亭等。其中,石家河遗址是长江中游地区迄今发现规模最大、延续时间最长、保存最完整的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

自然资源。天门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主要河流有汉江、汉北河、天门河等,设立有3处重要湿地保护区、45个湖泊保护区。天门市生物资源110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5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8种。橄榄蛏蚌为我市水产名品,属国家稀有物种,市域内主要分布于天门河流域。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银杏、水杉、苏铁等3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香樟、喜树等2种。市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土壤肥沃,土质富硒,耕地面积253万亩。原盐储量大、品位高,具有广泛的开发前景。

经济发展。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718.89亿元,较2020年增长12.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9%,三次产业比为14.6:43.4:42.0。形成了纺织服装、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四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新突破。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拥有“二品一标”产品30个;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评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5家。

2.工作基础。

生态文明制度保障有力。成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等多个协调议事机构,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要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任务及反馈问题积极整改。健全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开展了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河湖联防联控联治。不断改进生态环保执法方式,环境违法违纪行为查处联动机制得到有效推行。强化公众参与和环境信息公开,生态环境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大力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4%,PM2.5平均浓度34μg/m³,完成省级考核目标。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5个国控和3个省控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00%,境内主要监测断面无劣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目标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生态空间管理基础牢固。加快推进《天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完成“三区三线”划定,用规划管活动、保自然、促修复。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通过勘界定标确保生态红线划定成果落实。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张家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长寿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橄榄蛏蚌省级自然保护区均未发现违法侵占等问题。完成辖区56条河流和45个湖泊的河湖岸线划界,划定汉北河岸线功能区84个。

生态经济建设稳步发展。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逐步提升。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202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41%。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2021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2亿立方米以内。推进工业绿色集约发展,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0.3%。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逐年上升。推动交通运输清洁低碳转型,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显著上升。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服务业,生态经济化水平不断提高。

绿色生活开展有序推进。积极开展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工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持续实施清废行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将绿色认证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业创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落实。

生态文化建设逐步深化。依托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资源,打造石家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渡桥湖旅游区等生态文化品牌,让天门城市文化个性和文化魅力得到进一步彰显。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专题列入乡科级干部主体班年度教学计划。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日为契机,组织集中开展环保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存在问题。

制度体系尚未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亟待加强。生态文明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存在短板,与国家、省级最新要求及自身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的激励政策、约束机制和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不完善,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多方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保护治理任务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难度大。臭氧污染形势严峻,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水平仍待提高。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基础薄弱。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偏低。

管控措施落实不足,生态空间管控有待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不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仍需进一步落实。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推进较慢。河湖岸线确权和功能分区划定尚未完成,水域岸线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生态产业转型压力大。全市工业化发展处于中期阶段,大部分工业产品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农产品附加值不高,生态产业发展亟待优化。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物流总体运输效率较低。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能源产业基础薄弱,能耗“双控”形势严峻。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和高效利用体系尚不完善。

生态生活氛围不浓,人居环境有待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机制不完善,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的覆盖面不广,民众积极性不高,绿色生活方式尚未成为日常生活习惯。

2.机遇与挑战

(1)战略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定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国家作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国际承诺,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天门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节点城市和武汉都市圈成员,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和政策支持,为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了难得机遇。

(2)压力挑战。

当前,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产业结构层次偏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带动作用不够,生态产业发展水平较弱,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不高,防范化解风险压力较大,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还有短板弱项。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对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能耗双控等方面的要求和约束将更加严格,扩大经济总量和提升环境质量的双重任务,给天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带来较大压力和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围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融入服务武汉都市圈发展大局,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支撑流域综合治理和“三区三基地”建设,坚持以生态制度为保障、生态安全为基础、生态空间为根本、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新天门。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并重,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实现“共赢”。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结合实际,挖掘自身优势,以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为契机,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探索符合天门优势和特色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政府主导、共建共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形成统一领导、上下齐心、协同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站在民生福祉的高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天门市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所辖26个乡镇办场(多宝镇、拖市镇、张港镇、渔薪镇、蒋场镇、汪场镇、黄潭镇、岳口镇、小板镇、横林镇、麻洋镇、彭市镇、马湾镇、干驿镇、卢市镇、九真镇、胡市镇、皂市镇、石家河镇、佛子山镇、多祥镇、净潭乡、蒋湖农场、竟陵街道办事处、杨林街道办事处、侯口街道办事处)。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规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2—2025年,第二阶段为2026—2030年。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考核要求,健全生态制度、保持生态安全、管控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生态生活、培育生态文化,推动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探索由“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的天门路径和模式。

第一阶段(2022—2025年):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在全省率先探索形成四化同步发展经验和模式。筑牢天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基,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做到“一减、两改善、五提升”,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生态空间管控能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第二阶段(2026—203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的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成,经济实力大幅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六)建设指标。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要求,天门市作为县级行政单元,考核内容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共35项考核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6项。

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现状值及规划目标值具体见附件1,2021年已达标31项、未达标4项(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规划期内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实施重点工程项目,以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并得到持续改善。

    三、任务与措施

    (一)健全生态制度体系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严格执行目标考核,定期梳理分析具体问题,及时向上沟通对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事项协调和联络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满足创建要求,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确保赔偿到位、修复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手段。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天门市执法队伍标杆。

2.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巡查制度,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等机制作用,巩固天门市河湖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推行林长制,健全天门市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及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争创一批省级森林城镇、森林乡村。

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推进天门河和汉北河沿线乡镇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污染物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企业依证排污、达标排放。

3.创新资源高效利用模式,促进资源集约开发利用。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产权制度。有序推动河湖、森林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工作,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标准和管理制度,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有偿占有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信息公开和服务制度,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生态产品定价、认证与成果运用机制。大力推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品牌建设,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生态经济”转变。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双碳”目标任务衔接。落实项目能评制度,建立“两高一低”项目准入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照省级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现全覆盖管理。

4.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多方共谋共建共治。

强化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各地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各地要认真落实辖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统筹做好资金安排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支持企业优先提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品与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创新环境污染防治模式,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和运行。推行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试点项目。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强化政府环境信用建设,将地方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强化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健全举报反馈、听证、舆论监督等公众参与机制。重点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形成人人争当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行动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生态安全体系。

1.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落实“双碳”目标。

落实“双碳”工作部署。制定天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碳达峰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重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加快摸清全市碳排放情况,形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评估全市碳达峰情况,分析研究减碳策略与减排潜力,加强环境质量与碳排放协同控制,鼓励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重大工程。加大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提供支撑保障。

2.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保护。

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明确并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分区分类建立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农村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积极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汉江、天门河沿线截污、清淤疏浚、河道岸线生态修复等工程。在天门河沿线农村人口较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持续加强张家湖、华严湖等重点湖泊环湖水污染防治,实施氮、磷总量控制。开展张家湖、华严湖、石家湖、龙骨湖、北湖等主要湖泊清淤。大力推进华严湖、东白湖退垸还湖工作。持续推进水生态保护,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要河湖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不低于90%。强化张家湖等河湖植被保护和修复,开展天门河、汉北河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现状评估。禁止在汉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

3.全面推进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开展大气复合污染特征及污染成因分析,加强PM2.5和O污染协同控制,制定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大气污染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联治。

加强大气污染源管控。持续压减淘汰化工、制药等行业落后产能。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行为。持续推进制药、家具制造等企业VOCs治理,加强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常态化管控道路和施工扬尘。加强城市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持续开展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适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清单、污染源排放清单,及时发布预警。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重点行业差异化管控,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4.强化土壤分类管控,提升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

实施土壤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台账,对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进行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完善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及时更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强化后期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妥善实施岳口镇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受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治理。优先开展化工、医药、畜禽养殖等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推进受污染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污染识别和监测。开展城北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等重点污染源附近地下水质量状况年度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和治理区划定,针对不同分区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5.摸清生物多样性底数,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监测,建设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监测网络。优化野生动植物救护网络,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站。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执法和常态化执法监管。建设栖息地和主要生态系统连接廊道,保护候鸟迁徙通道。实施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资源扩繁,建立病源和疫源微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确保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维持在95%以上,特有性和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护率不降低,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生物多样性知识宣传活动,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传教育。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将生态系统修复治理作为系统工程,突出生态系统整体性修复、全域化保护,统筹推进森林、草地、湿地、河湖、农田、城市六大生态系统建设,加快形成绿量适宜、布局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以工程造林、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为重点,实施退化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与利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以涵养水源为主的防护林体系,着力构建沿江绿色生态屏障和城乡绿色生态网络。开展湿地资源监测,加强张家湖、华严湖等45个自然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河湖堤坝加固、湿地物种栖息地修复等工程。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并实行动态监测。加强山体生态修复,构建生态群落稳定、景观自然的生态环境。

6.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力度。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加强全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监督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建设,加强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善辐射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开展用核单位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辐射防护、放射性监测。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健全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严格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评估、监测与污染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优化完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合作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天门高新园、岳口工业园和天门工业园等园区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应急预案修编、应急物资调查等工作。完善企业废气、废水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应急设施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提高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健全生态空间体系。

1.优化布局“三生”空间,构建精细化国土空间利用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合理划分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坚持守牢底线、集约高效原则,保护生态用地,稳定农用地。强化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严格执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建设全市统一协调、更新及时、反应迅速、功能完善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

坚守生态保护格局。以自然地理环境为基础,形成“一带五廊五区多点”生态保护格局。共建汉江生态保护带,加快建设天门河、汉北河水系生态廊道和汉北河水系生态廊道以及长寿山-张家湖-华严湖生态绿廊、佛子山-天门河-汉江生态绿廊、许广高速生态绿廊,推进汉江流域水源涵养功能区、平原湖区水源涵养及洪水调蓄功能区、西北低丘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江汉平原农产品提供功能区、沉湖林业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地及重要湿地保护区管理。

2.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天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强对2个优先保护单元、3个重点管控单元、17个一般管控单元的分类管控,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推进精细化治理。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严守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底线。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体系,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从严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空间,保障全市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

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有序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强化岸线保护和集约利用,完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制定准入和负面清单,落实水生态空间保护管理要求。持续开展汉江、天门河、汉北河岸线清理整治,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

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以水源涵养为主导生态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及时准确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完善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制度。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持续深入开展“绿盾”行动,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并及时整改。强化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加强以水生动植物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四)健全生态经济体系。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特色品牌效应。

优化区域产业空间布局。围绕纺织服装、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电子信息产业,打造“4+1”主导产业体系和高效益产业集群,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工业发展新格局。推动零散工业用地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高质量产业平台。优化城市化发展区产业结构,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农产品主产区实施规模化种养,结合特色农业资源,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现代农业产业。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促进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制定《天门市化工项目准入评估暂行办法》,扎实推动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持续提高产品“含绿量”“含新量”“含金量”,工业生产效率稳步提高。加快四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整合技术链,打造高标准、高水平、富有区域竞争力的工业产品和工业品牌。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互为支撑,构建工、商、农、文、旅联动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完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和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天东生态水产集聚区”“天西现代农业示范区”“天南乡村振兴样板区”“天北农旅融合先行区”四大农业区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镇一品”。根据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重点培育壮大优质稻米、绿色蔬菜、健康畜禽、特色水产等产业链条,推进“互联网+”农业品牌建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从农业大市迈向农业强市。

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业态融合,以陆羽茶文化和石家河文化为核心,聚焦乡土民俗和非遗文化创意开发,打造武汉都市圈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擦亮茶圣故里天门城市名片,发展陆羽茶文化旅游业,加大茶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培育引进茶制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生态茶园+精深加工+茶文化体验+观光旅游”全产业链条。

2.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生态转型。

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推动纺织服装、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立涵盖天门工业园、岳口工业园等园区的跨区域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示范区,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打造工业固废综合高效利用的产业模式。

积极推进生态农业。采用“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流动方式,降低农业生产对资源、化肥、农药的需求。积极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统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推动建设一批乡镇粪污综合利用中心,发展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以“配供统施、机施深施、水肥调节”为重点,提高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推广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增加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提倡有机肥替代。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程。

3.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加强交通物流节能减排。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转型。打造江汉平原“生物质、风、光”新能源基地,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力度,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和岳口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电化学储能、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和氢能产业发展。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降低。

加强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氢、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铁水公空”多式联运。推动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推进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物流快递企业选购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

4.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压减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源头替代、深度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和清洁生产配套设备、清洁能源装备、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认证。

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园区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5.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提高利用效率。

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科学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大力开展低效闲置零散工业用地整治提升行动,推动零散工业企业向“一区三园”集中。完善建设用地绩效监测评估预警反馈机制。确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较前一年下降率大于4.5%目标任务。

集约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活用水,增加生态用水,提高工业和农业用水效率,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用水结构,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再生水、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源使用占比,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高用水工业的发展规模,全面推行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节约用水定额,加大节水项目建设力度,对重点大中型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用水控制目标。

    (五)健全生态生活体系。

1.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推进生态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置率。对老旧小区、天门新城等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大型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新建、续建和维护,在居住较为分散的村庄,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

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加速形成城乡垃圾分类一体化管理模式,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面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完善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三大末端处理设施。

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完善水源地监管与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源头到龙头”全过程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重点防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持续稳定达到100%。实施农村饮水提质扩面工程,按多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互备用的总体布局思路,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新建天门市第三水厂,为市域供水提供有力保障。

2.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提升城镇空间品质。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水平。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和湖北省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广泛应用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扎实做好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完善城镇生态建设。逐步完善杨家新沟、小湖新沟等滨水绿道功能,完成西环线、北环路绿道建设,建设龙嘴河和汉北河带状公园等公园绿地,将休闲绿道系统串联城内外公园,形成便捷可达的城市健康休闲网络。

3.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共同缔造美丽乡村。

将全市村庄按重点推进类、示范提升类、整治促进类进行建设,引导改造空心村组。结合乡村独特魅力,建设一批“记得住乡愁”的本土住房。打造乡村田园景观,在房前屋后栽花种草、见缝插绿,加大对主要公路沿线、景观河道沿线、乡村旅游景点等重要节点的绿化美化力度。在饮用水源地、风景区、生态敏感区周边乡村推进户用无害化厕所改造。不断增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主人翁”意识,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4.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的绿色产品比例。建立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引导消费者加快绿色家电产品消费升级。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和垃圾分类评分标准。进一步降低公共机构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量。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稳步推进慢行交通系统建设。

    (六)健全生态文化体系。

1.推进生态文化发展,开创生态文化建设新局面。

推动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结合。鼓励开发具有“非遗+生态”元素的旅游特色产品。以石家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茶圣故里园和121文旅康养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将天门糖塑、三棒鼓、碟子小曲和天门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转化为生态旅游产品。

培育和发展现代生态文化。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影视、词曲等作品的支持力度,推进优秀生态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

建设生态文化载体。支持长寿山原村开发以农业旅游、康养为特色的休闲景点。借助现有天门市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君佳智慧农场、陆羽茶文化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等研学旅游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文明研学实践体验产品,塑造富有特色的绿色文化。

2.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强化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竞职的内容,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培训,逐步扩大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的覆盖范围,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意识。

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进行环保、节能知识宣传推广。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纪念日,积极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公益宣传。在各机关单位、学校、文化广场等公共区域开辟生态文明宣传专栏,布置生态文明宣传标语,科普环保知识和绿色生活方式。

3.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推动全民参与美丽天门建设

推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定期开展公众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与满意度调查。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设。

完善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信访举报热线、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政府网站等途径的有效性,维护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为充分落实规划任务与措施,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明确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类共计22项重点工程项目,2022—2030年间计划投资约55.92亿元。重点工程项目见附件2。在重点工程项目中,针对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等有待进一步提升的指标,谋划部署了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绿满天门扩绿提质行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具体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天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效益分析。

生态环境效益。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修复,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等系列措施的精准实施,可推动天门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显著生态环境效益。通过推进源头替代和高密度监测网络建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持续扩大生态环境容量。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现提质增效。通过推动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筑牢美丽天门生态基底,全面形成水清岸绿、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到2030年,主要控制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步提升。

经济效益。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健全生态产业体系,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有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降低农业生产对资源、化肥、农药的需求,建设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做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产出。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发展新路。到2030年,天门市能源结构得到优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用水量将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保持在4.5%以上。

社会效益。推动城乡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化、绿色化方式转变,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观念,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通过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促进绿色天门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推动构建全社会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逐步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地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将规划任务项目化,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制,强力推进规划落地。

    (二)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任务。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和重要工程纳入相关考核范围。加强社会监督,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健全重要工作责任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定期监督核查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及效益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调整措施和方案,发布检查评估结果。

    (三)强化资金统筹。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总体部署,明确建设项目和总体投入,加强政府财政的投资力度,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并细化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工作,保证相应预算资金足额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拓宽建设资金来源与渠道,积极谋划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四)推动科技创新。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积极开发、引进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的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积极培养、引进科技人才,选择各行业业务骨干定期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推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积极与国家知名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开展重大环境问题科技攻关,提高本土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加大社会参与。

调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状况公布工作和环境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创建绿色生活、全社会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现状及目标表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达标  情况

现状值

(2021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指标

属性

责任单位

生态制度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制定实施

达标

制定实施

制定实施

制定实施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2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有效开展

达标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市委办、市政府办

3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20%

达标

31%

保持稳定或逐步提升

保持稳定或逐步提升

约束性

市委组织部

4

河湖长制

全面实施

达标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约束性

市水利和湖泊局

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10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

开展

达标

开展

开展

开展

参考性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7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达标

优良天数比例84.4%(考核目标83.4%);

PM2.5浓度34μg/m³ (考核目标36μg/m³)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8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达标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主要监测断面无劣V类水体,黑臭水体消除比例21.4%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三)

生态系统保护

9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60

未达标

58.6

≥60

≥60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10

林草覆盖率

≥18%

未达标

9.1%

≥9.5%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长

参考性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11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95%

不明显

不降低

达标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95%

不明显

不降低

≥95%

不明显

不降低

参考性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生态

环境局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10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1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建立

参考性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1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建立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空间

(五)空间格局优化

15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达标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16

河湖岸线保护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达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参考性

市水利和湖泊局

生态经济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达标

7.41%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市发改委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达标

165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市水利和湖泊局

1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4.5%

达标

13.8%

≥4.5%

≥4.5%

参考性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0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43%

≥43%

未达标

40%

43%

≥43%

≥45%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市农业农村局

(七)

产业循环发展

21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90%

≥75%

≥80%

达标

94%

97%

88.8%

≥98%

≥97.3%

≥85%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市现代农业服务 中心、市农业

农村局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2%

保持稳定或持续

改善

达标

综合利用率70.3%,提高幅度41.9%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生活

(八)人居环境改善

2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10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24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市水利和湖泊局

25

城镇污水处理率

≥85%

达标

97.1%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约束性

市住建局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50%

未达标

36.7%

≥50%

逐步提升

参考性

市生态环境局

2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达标

100%

100%

100%

约束性

市城管执法局

28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80%

达标

100%

100%

100%

参考性

市城管执法局

29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达标

66.7%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30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50%

达标

62.5%

80%

90%

参考性

市住建局

31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

行动

实施

达标

实施

实施

实施

参考性

市城管执法局

32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80%

达标

98.9%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约束性

市财政局

生态文化

(十)观念意识普及

33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100%

达标

100%

100%

100%

参考性

市委组织部

34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80%

达标

93.8%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市生态环境局

3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80%

达标

95.8%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

天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对应任务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实施地点

投资额

(亿元)

实施年限

责任部门

对应指标

1

生态制度

天门市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项目

生态创建考核奖励、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和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奖励。

全市范围

0.04

2023-2030年

市生态

环境局

建设指标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2

党员、干部、人才培训(人才交流)项目

加强干部人才培训提能,举办干部人才生态文明培训班,每年组织培训百余人。

全市范围

0.03

2023-2030年

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指标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3

生态安全

天门市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大气、水环境等自动监测网络平台。

全市范围

0.15

2023-2025年

市生态

环境局

建设指标7:环境空气质量

建设指标8:水环境质量

4

天门河汉川新堰断面流域(净潭段)水生态修复(一期)工程

天门河分叉处至沙口村河道两侧建设生态岸坡带8.2公里;在天门河净潭段河道两侧栽植水生植物1380平方米,构建挺水植物群落32763平方米;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

天门河

净潭段

0.16

2022-2023年

市生态

环境局

建设指标8:水环境质量
建设指标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5

生态安全

天门市汉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建设入河排污口标识牌160个,规范设置监测采样点72处,安装水质、水量自动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各24套;建设天门市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1套。

汉江

天门段

0.27

2023-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指标8:水环境质量

6

湖北天门入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柳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主要建设生态护坡工程、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人工湿地修复工程,开展水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等。

九真镇

柳河

0.67

2023-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九真镇

建设指标8:水环境质量
建设指标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7

天门市天门河下段 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清淤56.12公里;堤防加固及岸坡整治101.05公里;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1座;河道水生态修复53.90公里。

天门河

6.4

2023-2030年

市水利和湖泊局

建设指标8:水环境质量
建设指标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建设指标2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8

天门市西湖-东湖-

北湖水生态环境保护

修复工程

对湖滨带进行生态修复建设,对湖体水域进行生态修复以及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监管能力进行建设。

西湖、东湖、北湖

0.72

2023-2025年

竟陵街道办事处、市城管执法局

建设指标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9

绿满天门扩绿提质 行动项目

推动绿色示范村建设,实施植树造林和通道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完成植树造林4万亩。通道绿化里程50公里,建设绿色示范村50个。

全市范围

0.06

2022-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指标10:林草覆盖率

10

长寿省级森林自然 公园生态保护

进行林相改造、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恢复提升植物多样性、水生态、鸟类栖息地环境。

佛子山镇、皂市镇

1.2

2022-2030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指标11:生物多样性保护

11

生态空间

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与修复工程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调查,摸清底数,进行遗传资源调查和登记工作。

橄榄蛏蚌自然保护区区域

0.5

2022-2030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指标15:自然生态空间

12

沉湖骨干河道综合

治理工程

河道疏挖及生态清淤87.85公里;建筑物整治67座;汉江仙北段岸线整治3.6公里,外滩民房拆迁138户;绿化46万平方米,种植挺水植物6000平方米。

沉湖

3.5

2022-2025年

市水利和湖泊局

建设指标16:河湖岸线保护率

13

生态经济

天门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两期5炉4机全部建成投产后最大可提供约500t/h工业蒸汽和每年约4亿度电。

天门经济开发区

6.5

2023-2030年

市高新投集团

建设指标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14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

在蔬菜、水果及茶园等优势特色产业区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10万亩。在粮食主产乡镇及蔬菜种植大镇建设高效施肥田间示范点,测土配方施肥50万亩。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建设和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年统防统治面积50万亩次以上。

全市范围

0.5

2022-2025年

市农业

农村局

指标20: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15

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

建设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厂房、收储设施,购置设备装置等;在中心乡镇建立废弃地膜回收点;在乡镇设立专门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场所。到2025年,在每个乡镇设立1-2个示范回收点。

全市范围

0.3

2022-2025年

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

指标21: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6

天门市现代农业   产业园建设项目

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包含交易分拣中心、冷链仓储区、综合办公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市政道路等。

蒋湖农场

11.74

2022-2024年

市国投集团

——

17

生态生活

乡镇供水系统扩能

工程

新建天门市第三水厂。

多宝镇中心以南区域

9.8

2022-2025年

市国投集团

指标24: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8

城镇污水处理及收集设施建设

新建城北污水处理厂。

杨林街道东江大道以南

4.7

2022-2025年

市国投集团

指标25:城镇污水处理率

19

天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一是对卢市镇12个行政村、22个自然湾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二是对汉江沿线重点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卢市镇、 汉江干流沿线镇村

2

2023-2028年

市生态

环境局

指标2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0

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项目

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竟陵街道阳渡社区

0.1

2022-2025年

市城管

执法局

指标31: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21

生态文化

石家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实施三房湾遗址保护及展示工程、三房湾遗址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印信台遗址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遗址公园核心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

石家河镇

5

2022-2025年

市国投集团、市文旅局

指标34: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22

长寿山原村

建设以农业旅游、特色小镇、运动休闲、康养为特色的各类体验休闲景点。

皂市镇泉堰村、团山村

1.58

2022-2030年

皂市镇、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指标34: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合计

55.9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关联解读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