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04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4004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
权利人 (申请人) | 义务人或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或地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 注 |
吴三华 | 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天门市华侨城2区1栋,001号 | 天门市房权证竟陵字第00014002号;天国用(2002)字第1121号 | 136.46 46.40 | 成套住宅 住宅用地 | <2023>鄂9006执2588号 |
天门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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