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鲁台加油站(站房、罩棚)批后公告
建设单位 | 湖北永迈和商贸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工业园鲁台加油站(站房、罩棚) | |||||
项目地址 | 天门市工业园鲁台村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429006202300039号 | |||||
批准日期 | 2023年3月30日 | 建筑面积 | 3353.59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建筑层数 | 1-2层 | 建筑高度 | 10.6m | |
容积率 | 0.32 | 建筑密度 | 47.07% | 绿地率 | 15.14% |
规划建设守法承诺书
为依法实施工业园鲁台加油站(站房、罩棚)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特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建设。
2、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已批准的规划,一定先征询公众意见,按程序重新报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3、如果违反以上两条,自觉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城管规划执法部门给予的“限期拆除”或“没收”的行政处罚,决不谋求“罚款补办手续”,并自愿承担因实施违法建设而导致的所有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司法开支。
请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刘尧
建设单位联系人:左宇航
联系电话:18120549960
2023年3月30日
城乡规划管理承诺书
为了确保工业园鲁台加油站(站房、罩棚)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我们特向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此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批后管理。
2、若此项目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一定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城管规划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请社会监督。
分局负责人:李金星
管理责任人:罗友好
举报电话:13407257067
2023年3月30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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