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北湖御景湾批后公告
建设单位 | 湖北佳诚置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天门·北湖御景湾 | |||||
项目地址 | 天门市竟陵办事处北湖三号路交七号路西北角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429006202300082,83,86,87号 | |||||
批准日期 | 2023年6月27日 | 建筑面积 | 62264.29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城镇住宅用地 | 建筑层数 | -1-11层 | 建筑高度 | 32.75m | |
容积率 | 1.6 | 建筑密度 | 20.22% | 绿地率 | 35% |
规划建设守法承诺书
为依法实施天门·北湖御景湾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特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建设。
2、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已批准的规划,一定先征询公众意见,按程序重新报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3、如果违反以上两条,自觉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城管规划执法部门给予的“限期拆除”或“没收”的行政处罚,决不谋求“罚款补办手续”,并自愿承担因实施违法建设而导致的所有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司法开支。
请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毛汉文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雅
联系电话:15207179775
2023年6月27日
城乡规划管理承诺书
为了确保天门·北湖御景湾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我们特向全体市民郑重承诺: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此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批后管理。
2、若此项目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一定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城管规划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请社会监督。
分局负责人:彭浩
管理责任人:严俊
举报电话:5230239
2023年6月27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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