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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名称
关于《残疾人证》到期换证的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2日

关于《残疾人证》到期换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2 08:36 来源:天门日报

  我市第二代《残疾人证》自2009年4月核发以来,部分证件已过十年有效期,还有部分即将到期。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办法>细则》(鄂残联发〔2018〕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残联发〔2018〕3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现就换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天门市户籍,所持《残疾人证》签发日期满十年(签发日期为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的残疾人。

  二、换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精神、智力和未成年残疾人需同时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证明;

  2.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三、换证组织工作

  1.全市集中换证的医学鉴定统一到指定的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第一人民医院每周三组织专家开展医学鉴定。集中换证医学鉴定到8月底结束。

  2.市残联以乡镇为单位,分期分批组织换证残疾人开展医学鉴定。

  3.各乡镇残联按照市残联安排的批次和时间,负责通知组织集中换证残疾人,有序开展医学鉴定。

  四、注意事项

  1.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办法>细则》规定,所有到期换证残疾人必须重新进行医学鉴定。

  2.集中医学鉴定本着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病历资料,或经专家现场评定不需医疗仪器检测的,直接鉴定、登记、填表;现场评定有异议的,必须经过仪器检测鉴定。

  3.换领证时统一收回旧证,并更新残疾人相关信息。残疾人证自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完成换证,逾期办证系统将自行注销,同时停止正在享受的各项惠残政策。证件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请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朋友仔细查看发证日期,有序进行医学鉴定、及时换证更新。

  办证咨询电话:0728-5335106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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