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10647
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30日
名称
天门市河湖概况、河湖长职责、管护目标及监督电话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30日

天门市河湖概况、河湖长职责、管护目标及监督电话

发布时间:2026-03-30 11:39 来源: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河湖概况

   天门市流域面积达50km2的河流43条,河道总长1131.9km,长度35km以上和流经集镇的乡镇重点河道有261条,共1286km。全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45个,湖泊总面积达37.38km2

二、河湖长制有关情况

全市确定市级河湖长26名,乡镇河湖长262名,村级河湖长615名,河湖库保洁人员420名。

三、各级河湖长职责

我市实行市、镇、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各级职责清晰、层层压实责任。

   市级河湖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者细化实施方案;

(二)组织研究责任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予以解决;

(三)组织开展责任河湖的巡查和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专项治理、整治行动;

(四)牵头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相关地区以及部门(单位)落实流域(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

(五)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

(六)完成上级河湖长和本级总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级河湖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落实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具体工作;

(二)开展责任河湖经常性巡查,及时处理和上报发现的相关河湖问题;

(三)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活动;

(四)组织落实小微水体的管理保护工作;

(五)指导监督村级河湖长开展工作;

(六)完成上级河湖长和本级总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村级河湖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对本村河湖负具体责任,一线巡查、及时处置;常态化巡河巡湖,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劝阻制止;组织保洁、清杂、护岸、植绿等基础管护;宣传河湖保护,引导村民参与共治;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四、管护总体目标

河湖长制全域覆盖,水域岸线管控有序规范、利用科学合理,河湖水质稳定达标,公众河湖保护意识有效增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

五、监督电话

0728-5222086(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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