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5年8号)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编号 No:2025GC01668检验报告不合格“柳仙”牌红油八宝菜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3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柳仙”牌红油八宝菜(规格型号:228 克/袋、生产日期:2025年2月15日)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ZJ25420000003334571。经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6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销售区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的“柳仙” 牌红油八宝菜共购进40袋,至案发之日当事人以5.8元/袋的价格销售了26袋,销售金额150.8元,库存14袋待售。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因已销售完,故无召回产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不合格“柳仙”牌红油八宝菜14袋;3、没收违法所得150.8元;4、罚款5000元。合计5150.8元,上缴财政。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采购不合格产品时,未按规定索取该批次 “柳仙” 牌红油八宝菜的合格检验报告。
该企业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安排专人对每批次食品的供货渠道、合格证明等进行严格审核,无合法凭证的坚决不购进;二是开展内部培训,强化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与采购查验流程规范。我局责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2025年8月19日,我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验收合格。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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