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市竟陵会德美食轩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6年7号)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编号No:A2260396416114016C的检验报告中所涉不合格白芷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6年6月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白芷(购进日期:2026-06-04)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J26429006484236423,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7月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报告中所述的不合格食品。经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6月4日购进涉案产品,共购进了5斤,购进价格12元/斤,购进金额共计60元,该白芷在《检验报告》送达前已使用完毕。
当事人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立即对报告中所述涉案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分析查找问题原因进行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情况:当事人在购进涉案产品时,未索取合格证明文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所致。
整改措施:
1、立即停止使用并排查涉案批次白芷,全面清理店内所有香辛料食材,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材必须核验、留存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效合格证明文件。
3、完善食材采购管理制度,严把食材准入关口,杜绝无有效合格证明的食材进店使用。
4、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