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42789
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5期)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5期)

发布时间:2023-12-05 11:30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202310-11月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为畜禽肉及副产品、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果类、鲜蛋、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20大类,共抽取194批次,8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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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指标和要求。

检验项

1.畜禽肉及副产品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氯霉素、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2、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项目是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3、豆类检验项目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环丙唑醇。

4、豆类蔬菜检验项目是噻虫胺、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三唑磷、氧乐果、噻虫嗪、灭蝇胺、克百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倍硫磷。

5、豆芽检验项目是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6、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敌敌畏、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氧乐果、铅(以Pb计)、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氯唑磷、镉(以Cd计)、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7、茄果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腐霉利、 噻虫嗪、噻虫胺、甲胺磷、杀扑磷、镉(以Cd计)、水胺硫磷。

8、鳞茎类蔬菜检验项目是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甲胺磷、杀扑磷、噻虫嗪、水胺硫磷、三唑磷。

9、水生类蔬菜检验项目是镉(以Cd计)、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杀扑磷。

10、叶菜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毒死蜱、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敌敌畏、杀扑磷、阿维菌素、啶虫脒、噻虫胺、甲拌磷。

11、芸薹属类蔬菜检验项目是毒死蜱、甲胺磷、乐果、噻虫嗪、三唑磷、氧乐果、杀扑磷、水胺硫磷、敌敌畏。

12、水产品检验项目是镉(以Cd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诺氟沙星、 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孔雀石绿、。

13、柑橘类水果检验项目是丙溴磷、三唑磷、杀扑磷、氧乐果、氯唑磷、毒死蜱、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

14、核果类水果检验项目是苯醚甲环唑、氧乐果、甲胺磷、敌敌畏、吡虫啉、氟虫腈、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

15、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检验项目是敌敌畏、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联苯菊酯、克百威 。

16、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检验项目是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啶虫脒、甲拌磷。

17、仁果类水果检验项目是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啶虫脒、甲拌磷。

18、鲜蛋检验项目是地美硝唑、氧氟沙星、沙拉沙星、恩诺沙星、甲硝唑。

餐饮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腌腊肉类(自制)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胭脂红

2.花生制品(自制) 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₁

一、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

二、 蛋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再制蛋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三、 调味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2.其他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3.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四、 豆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碱性嫩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豆干、豆腐、豆皮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

五、 方便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调味面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霉菌。

六、 糕点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B/T 10377-2004《粽子》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 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二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2. 粽子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商业无菌

七、 酒类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八、 粮食加工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大米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

2.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以Cd计)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黄曲霉毒素B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

九、 蔬菜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亚硝酸盐(NaNO)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

十、 薯类和膨化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一、 水果制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2.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十二、 速冻食品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速冻调理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

2.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三、 饮料

抽检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1732-2008 《含乳饮料》,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等标准和要求。

检验项目

1.其他类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耗氧量(O)亚硝酸盐(以NO₂⁻)、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检验项目包括(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3.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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